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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合組織發布新的加密資產全球稅務報告框架

根據周一的新聞稿,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其新的稅務報告框架,即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

經合組織發布了一個新的加密資產報告框架。 (快門)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其新的稅收報告框架,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根據 週一的新聞稿.

報告稱,該框架於 8 月獲得批准,確保“收集和自動交換相關加密交易的信息”。加密資產的定義“包括可以在沒有傳統金融中介干預的情況下以去中心化方式持有和轉移的資產,包括穩定幣、以加密資產形式發行的衍生品和某些不可替代的代幣,”報告說。

促進相關加密資產之間交換的中介和其他服務提供商,如交易所、經紀人和 ATM 運營商,也將包括在範圍內。

“通用報告標準(現行標準)所涵蓋的當前資產範圍以及義務實體的範圍並未讓稅務機關充分了解納稅人何時參與或持有相關加密貨幣的稅務相關交易資產,”報告說。因此,經合組織創建了這個新框架。

CARF 是根據加密行業的快速增長而開發的。去年,該行業從擁有 市值 從 1 月份的 $7150 億到今年暴跌之前的接近 $3 萬億。此外,這些事態發展與全球最近的事態發展是一致的。 反洗錢標準 來自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然而,在 5 月,加密行業 推後 在經合組織會議上關於加密貨幣的稅收報告措施。

CARF 制定了加密資產公司必須在其開展業務的國家/地區報告的規則。相關加密資產和法定貨幣之間的交易,以及一種或多種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易和加密貨幣的轉移(包括零售支付交易),將需要報告。

就像經合組織的 共同報告標準 (CRS),框架的盡職調查過程要求個人和實體客戶以及控制人識別自己。 CRS現在也涵蓋了通過衍生品和投資工具對加密資產進行的間接投資。還進行了修改,將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納入 CRS,而不是 CARF。 CRS 規定了要交換和報告的金融賬戶信息,以及盡職調查程序。

報告指出,除了這些規則外,“正在製定實施方案,以確保 CARF 在國內和國際上的一致應用”。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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