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U

加密貨幣新聞:美國國稅局宣布不會對加密貨幣徵稅,但只會

2021 年 5 月,Joshua 和 Jessica Jarret 要求 IRS 退還 2019 年繳納的所得稅 $3,293。這對夫婦向美國田納西州中區地方法院提起了法律訴訟。他們通過質押獲得了 8,876 個 Tezos 代幣,他們向法院聲稱,任何通過 staking 獲得的代幣......

2021 年 5 月,Joshua 和 Jessica Jarret 要求 IRS 退還 2019 年繳納的所得稅 $3,293。

這對夫婦向美國田納西州中區地方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他們通過質押獲得了 8,876 個 Tezos 代幣,他們向法院聲稱,任何通過權益證明獲得的代幣都應被視為納稅人創造的“新財產”。

Jarrets 認為,在出售或交換之前,不應對獲得的 Tozen 代幣徵稅。

美國國稅局已提出退還這對夫婦因交易 Tezos 獲得的獎勵而支付的稅款。

這個先例開啟了對加密貨幣資產的定義和徵稅的辯論。

國稅局表格 1040

IRS 表格 1040 驗證納稅人是否“在去年收到、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虛擬貨幣的任何經濟利益”。

美國國稅局正試圖轉向加密貨幣。儘管如此,對於條款以及如何對其徵稅仍然存在混淆。

此前,美國國稅局將虛擬貨幣交易定義為“通過挖礦和質押活動收到新的虛擬貨幣”。

美國國稅局的定義與他們最近提出和解的案例背道而馳。

加密貨幣持有者對新的 IRS 政策以及它將如何影響他們的收入有很多疑問。

目前尚不清楚 IRS 是否計劃更新其有關加密貨幣的官方指南。儘管如此,加密貨幣所有者可能會開始新的積極運動。

據 Crypto & Blockchain 記者 Kamran Rosen 稱,“接近此事的消息人士稱,這對夫婦(Joshua 和 Jessica Jarret)計劃在法庭上進一步追究此案,以獲得更長期的保護。這無疑將為不斷增長的採集行業開創全國先例,目前估計約為 $18B。”

“今年有一半的比特幣所有者首次對他們的加密貨幣納稅,這一決定很可能是 2021 年納稅申報季節中最受關注的決定之一,”Rosen 發表。

來源

zh_HKChinese (Hong Kong)